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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实务解读

新规下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修订要点与商标注册实务应对指引

撰稿人:恒信致远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资深商标代理团队

一、 指南要点:修订核心内容梳理

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对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进行了重要修订。本次修订立足于我国商标注册与保护的司法实践,对审查标准进行了深度细化,其核心修订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维度:

  1. 完善六大核心概念体系: 首次参照司法解释,对“商标相同”、“商标近似”、“同一种商品”、“同一种服务”、“类似商品”及“类似服务”六大基础概念进行了统一、明确的定义界定。
  2. 新增未涵盖商品/服务的判定规则: 针对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未涵盖的新兴商品或服务,明确了判定标准。商品类需综合考量功能用途、主要原料、生产部门、消费对象及销售渠道;服务类则需综合考量服务目的、内容、实施方式、对象及场所。
  3. 引入“隔离观察判定法”: 在商标相同/近似判定中,明确将实质审查程序与其他程序(如异议、无效宣告等)进行区分。非实质审查程序中,需综合考量在先商标显著性、知名度、公众注意程度以及申请人主观意图。
  4. 趋严的文字与图形“相同”判断标准: 文字商标相同认定的判定中,删除了“混淆误认”的前提要求,仅需满足语种、文字构成、排列顺序一致,即便字体、大小写、横竖排、字间距或颜色有差异,亦认定为相同;图形商标则强调“视觉上基本无差别”的判定原则。
  5. 扩大图形商标近似保护范围: 在图形商标近似判定中,将原“完整地包含”修订为“包含”,这显著拓宽了在先图形商标的排他保护范围。

二、 专家解读:修订对商标注册实务的深远影响

作为深耕行业多年的专业机构,恒信致远商标代理团队认为,本次《指南》的修订直接关乎企业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与确权周期。以下三点尤为值得申请人高度关注:

首先,相同商标判定标准的“去混淆化”。过去,文字商标若在字体或字间距上做微调,申请人常以“不致引人混淆”为由进行抗辩。而新规明确只要文字构成和顺序一致即属于相同,这意味着投机性的“擦边球”式申请在审查阶段将被直接拦截,企业在商标注册前期的设计阶段必须追求原创性。

其次,图形近似判定中由“完整地包含”向“包含”的转变。这一字之差,实质上大幅降低了判定图形近似的门槛。若新申请的图形商标中“包含”了他人具有显著性的在先图形,哪怕进行了诸多背景或配饰上的修改,仍极易被判定为近似。这对于以图形为核心识别元素的品牌而言,确权难度显著增加。

最后,非标准商品/服务的规则化审查。随着互联网、新零售及高科技产业的爆发,大量新型商品和服务层出不穷。新规给出了明确的类推判定维度,虽然增加了审查的灵活性,但也对代理人如何准确撰写商品/服务描述、提供支撑性证据材料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。

三、 实务建议:新规背景下的应对策略

针对上述修订,恒信致远建议广大企业在规划商标注册及品牌保护时,采取以下应对策略:

  • 前置深度检索,引入隔离观察法评估: 在递交注册申请前,不仅要进行常规的字面检索,还应模拟审查实践,引入“隔离观察法”。综合考量在先商标的知名度与显著性,全方位评估驳回风险,避免盲目递交。
  • 规范文字设计,严控图形原创度: 鉴于文字商标“相同”判定标准的收紧以及图形商标“包含”原则的落地,建议企业在设计商标时,尽量避免对已有商标进行简单的字体修饰或元素拼接。图形设计应追求独立原创,文字设计应重点突出显著性部分。
  • 跨越驳回障碍,灵活采取多样化确权路径: 在新规趋严的审查环境下,新商标的注册通过率客观上面临挑战。对于企业急需使用的核心品牌标志,若因图形“包含”或文字相同判定而遭遇难以克服的近似在先权利,建议不要盲目陷入漫长的驳回复审程序。企业可以转变思路,积极开展商务谈判,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受让在先权利,从而实现品牌的快速、合规落地。
  • 精准匹配非标商品,做好市场论证: 涉及新兴产业的申请人,应在代理人的指导下,提前准备该商品或服务的界定说明书,从功能、用途、销售渠道等多维度出具专业说明,确保即使被划分到未涵盖商品类目中,也能精准定性,降低驳回风险。